在活性污泥法处理过程中,调整曝气池的气量是确保系统运行稳定和水质达标的重要环节。以下是调整气量的具体方法:
1. 根据溶解氧(DO)浓度调整
曝气池出口处的溶解氧浓度应控制在2-4 mg/L。如果溶解氧浓度过低,需要增加气量;如果过高,则适当减少气量。
可以通过溶解氧传感器实时监测DO浓度,并根据设定的目标值自动调节鼓风机的风量。
2. 根据水质和工艺要求调整
根据进水水质(如COD、BOD浓度)和处理工艺(如A/O、A2/O等),合理调整气量。例如,高浓度有机废水可能需要更高的曝气量。
对于低温环境或水质波动较大的情况,适当增加气量以保证处理效果。
3. 通过曝气设备调整
调节阀门:通过风管两旁的蝶阀调节进气量,确保池内混合液充分曝气。
调整曝气装置运行时间:增加或减少曝气装置的运行时间,从而调节曝气量。
检查曝气头安装水平:确保曝气头安装在水平面上,避免因安装误差导致曝气不均匀。
4. 基于经验公式或计算方法调整
按气水比计算:根据曝气池类型(如接触氧化池、活性污泥池)确定气水比(如10:1或15:1),并据此计算所需气量。
按单位池面积曝气强度计算:通常取10-20 m³/m²·h的曝气强度,根据池体面积计算所需气量。
5. 结合运行数据调整
定期检测曝气池内的污泥沉降比、活性污泥状态、上清液透明度等指标,并根据数据调整气量。
每2小时对混合液进行溶解氧、温度、沉降比等测定,根据测定结果调整进气量。
6. 采用精确曝气系统
使用基于“前馈+模型+反馈”的多参数控制模式的精确曝气系统,实时计算所需曝气量,并通过调节鼓风机风量实现溶解氧的精细化控制。
通过以上方法,可以有效调整曝气池的气量,确保曝气池运行稳定,水质达标。